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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7日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1-30 |
江苏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通知如下:
时间:2011年12月7日下午14:00
地点: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64号)门诊三楼电梯对面
要求:请参加鉴定人员下午14:00准时到达鉴定现场。超过15:0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鉴定。
请个人携带身份证、原始病历资料、以及X片、CT、核磁共振等相关检查情况到场参加鉴定。
单位可派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参加现场鉴定。
注意事项:鉴定结论将按双方所留通信地址以挂号信方式分别寄送单位和个人。如申请表上填写地址需要修改,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职工
吴江市明港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刘志华
苏州新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袁树桃
丹阳市鑫达锻造厂 刘根杰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苗随平
张家港市亚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田曙宽
南京师范大学 马亦工
东南大学 戴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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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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