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省人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检查活动已取得实效,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47624户,涉及劳动者282.95万人,补发劳动者工资2.39亿元,涉及劳动者9.22万人,其中农民工工资2.07亿元,涉及农民工7.84万人。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专项检查活动有序开展。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省人社厅等六部门2011年11月21日即制定下发了《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部门责任,组织实施环环紧扣,步骤稳妥。2012年1月5日至8日,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又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无锡、南通等六市进行督查。各地按照省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地区实际,及时做好专项检查具体方案,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联合攻坚,严格执法。全省充分运用多种检查手段和方式,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铁路建设、船舶修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企业地毯式逐一排查,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欠薪隐患;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快查快处,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期间;对检查中发现的欠薪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做到检查一户、整改一户、规范一户。三是健全制度,长效保障。专项检查期间及两节前后,全省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部实行休息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并明确专人备勤;对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犯罪的案件,根据《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移送公安机关严惩;同时,与省有关部门和组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化解机制,为及时有效的化解和处理劳动报酬争议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注重宣传,正面引导。省及各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专项检查宣传活动,通过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和农民工理性维权,形成了有利于农民工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全省共印发宣传资料38.68万份,开展咨询8783次。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全面达到了预期目的,基本完成了“确保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确保欠薪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导致的恶性事件,实现2012年春节前全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