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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0-07-1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3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对我省组织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员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力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树立和展示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全省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共同承办。

  三、工作任务

  (一)提出实施方案。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制定组织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报请分管厅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贯彻落实部署。转发《关于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3号),结合江苏实际,提出我省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要求;召开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暨组织实施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会议,传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

  (三)突出专题宣传。紧紧围绕“和谐中国民生行”主题,积极发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开展“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企事业、走进农村”的“四走进”专题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方面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活动。

  (四)采取多种形式。一是各市、省公务员局和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结合地方特色与业务特点,结合工作开展与成果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二是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热点、难点等问题,组织编印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就业服务、用工服务、维权服务等有关业务工作指南,开展特色宣传;三是在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卫视、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上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影响力;四是按照“五个一”的要求,重点做好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公共服务电视宣传片、创作文艺作品、编发资讯短信、开设宣传专栏等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具有针对性、群众性的宣传活动。

  (五)汇集宣传成果。一是请各市、省公务员局和厅有关处室与直属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及时汇集宣传成果选送政策法规处;二是总结组织实施主题宣传年活动情况;三是填报《组织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年活动统计表》。

  (六)成果评审报送。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各市、省公务员局和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报送的宣传成果进行评审,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推荐上报。

  (七)开展总结表彰。对全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予以通报表彰。

  (八)结集出版文集。全省“和谐中国民生行”活动结束后,结集部分主题明确、品格高尚、弘扬主旋律的资讯短信、公共服务电视宣传片、文艺作品等结集出版。

  四、实施步骤

  (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3号),结合江苏实际,提出我省贯彻意见以及组织开展和谐中国民生主题宣传年活动的有关要求。

  (二)会同厅信息中心,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设“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专栏,及时发布全省开展主题宣传年活动的有关信息。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主题宣传专栏。

  (三)会同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围绕“和谐中国民生行”主题,重点开展“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企事业、走进农村”的“四走进”专题宣传活动。研究提出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将有关宣传成果送交政策法规处。

  1、开展走进校园宣传活动。请厅就业促进处牵头,会同职业能力建设处、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紧紧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着重宣传就业、培训、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各地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到企业、到基层就业的措施及先进典型(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示范和引领广大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在校大学生的相关政策及案例。

  2、开展走进社区宣传活动。请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牵头,会同省劳动监察总队负责组织实施。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着重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实施效果;宣传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和基层工作平台、服务窗口及个人的先进事迹。

  3、开展走进企事业宣传活动。请厅劳动关系处牵头,会同省劳动监察总队负责组织实施。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重宣传援企稳岗、依法用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等政策法规及实施效果;宣传企业克服困难、稳定岗位、吸纳就业的做法及成效;宣传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政策及新进展;宣传企事业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4、开展走进农村宣传活动。请厅农村社会保险处牵头,会同省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紧紧围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着重宣传新农保政策及试点工作新进展;宣传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宣传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及先进典型。

  (四)结合工作实际,厅其它有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加强成果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方面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活动。

  (五)结合地方特色,省辖市在全面组织实施主题宣传活动的同时,有所侧重开展如下专项活动。

  1、走进校园。请南京、苏州、连云港等市负责。

  2、走进社区。请徐州、南通、泰州等市负责。

  3、走进企事业。请常州、扬州、镇江等市负责。

  4、走进农村。请无锡、淮阴、盐城、宿迁等市负责。

  (六)组织召开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会议暨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动员会。报经厅领导同意后,于6月底召开全省各市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会议,传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积极动员,全面启动,上下联动。

  (七)配合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加强主题宣传年活动的重点宣传,有计划地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有重点地在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登广告通栏。

  (八)配合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创作三部公共服务电视宣传片。配合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创作录制电视片《迈向全面医保新时代》;配合信息中心创作录制《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信息服务专题片》;配合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创作录制《风吹泥土香——2010年江苏新农保宣传系列活动电视广播剧》。

  五、报送材料

  为保证我省组织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的效果,进一步扩大我省推荐参评的覆盖面,报送宣传成果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一)各市报送材料。宣传资料不少于5套、公共服务电视宣传片不少于1个、文艺作品不少于2个、资讯短信不少于10条。由省厅统一评审后,选择优秀作品推荐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省公务员局、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选送材料。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可结合有关业务工作的开展,按照主题宣传年活动要求,将已有的或开展活动的宣传资料、资讯短信、公共服务电视宣传片或文艺作品,整合后送政策法规处。

  (三)厅窗口服务处室、直属单位选送材料。结合业务工作热点、难点等问题,组织编印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就业服务、用工服务、维权服务等有关业务工作指南,在服务窗口进行免费发放,并将有关资料一并送政策法规处。

  六、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0年6月)。研究提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各市分管局长会议动员部署,会同有关市、省公务员局和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研究开展有关主题宣传活动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8月)。突出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活动。

  (三)成果报送阶段(2010年8月—9月)。完成各类宣传活动,汇集宣传成果,开展活动总结,填报统计表格,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有关要求推荐上报。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0月—12月)。总结全省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情况,评审优秀宣传成果予以表彰,同时结集部分优秀作品出版。













稿件来源:厅政策法规处